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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內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照《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對轉讓標的進行勘察,包括標的車輛的狀況、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意向受讓方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或資產質量瑕疵等為由,拒絕簽訂交易合同或拒付價款,否則視為違約。
2、特別提示:根據《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令2020年**)的規定,具有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要求:
(1)拆解經營場地符合所在地城市總體規劃或者國土空間規劃及安全要求,不得建在居民區、商業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其他環境敏感區內;
(2)符合國家標準《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GB22128)的場地、**、存儲、拆解技術規范,以及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要求;
(3)符合環保標準《報廢機動車拆解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348)要求;
(4)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具備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對拆解產生的固體廢物有妥善處置方案。
如因為受讓方未按上述要求進行報廢車輛處置的,對轉讓方造成損失的,受讓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補償轉讓方損失。
3、轉讓車輛以實物現狀移交,受讓方**轉讓方交付標的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標的車輛的運輸工作,并承擔標的車輛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
4、受讓方**完成標的車輛運輸工作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車輛報廢及注銷手續,并在完成車輛報廢及注銷手續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向轉讓方提供車輛報廢證明及注銷證明。
5、本次標的轉讓不含車牌號,原號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收回處理。
6、**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讓方付清轉讓價款后5個工作日內將轉讓價款轉入轉讓方指定賬戶, 受讓方必須響應,不得提出異議;
7、需現場勘查的意向受讓方,請聯系現場勘查人員?,F場勘查聯系人:**,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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