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承租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出租標的,就意向承租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出租方咨詢,自行了解標的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并在申請承租登記時提交經出租方確認的《現場勘查確認單》;申請承租登記的意向承租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租賃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設計用途,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標的僅限用于經營【**】,禁止經營違反**。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3、**,承租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和出租方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出租方有關安全、衛生、穩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規定,文明守法經營。承租方須無條件接受稅務、工商、衛生、防疫、文化、消防等**監管部門以及出租方相關管理部門對食品衛生、經營范圍等方面的管理、檢查、監督、抽測等,對上述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須予以落實,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4、承租方須遵守出租方以下相關規定并承諾: (1)承租方在校內及校門周邊開展宣傳營銷活動須提前向出租方相關管理部門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開展,不得超出標的范圍擺放,占道經營。 (2)嚴禁銷售現場制作類食品、飲料;嚴禁銷售“三無”產品、過期變質食品、假冒偽劣產品;嚴禁銷售香煙(含電子煙)、酒類(含酒精的飲料)等違反出租方相關規定危害學生身心健康的產品;嚴禁銷售影響校園安全的產品、易燃易爆品等(如鞭炮煙花,熱得快、電爐、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 (3)承租方所經營的商品、服務價格必須符合**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必須做到明碼標價,并在店內醒目位置標示。產品價格不得高于出租方校園周邊同品牌或同類型商品的價格(特價商品除外)。 (4)承租方須保證商品正常供應,品種滿足出租方師生需求,承租方嚴格遵守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及出租方的有關規定,確保銷售商品的衛生和安全,并承擔與之有關的一切法律責任。 (5)營業時間須服從出租方**,對供貨車輛進出路線、時間及工作人員按照出租方要求進行管理,以保障出租方校園秩序和安全。 (6)**,承租方須保障出租方校園一卡通、銀聯卡、微信、支付寶、現金均可作為消費支付結算方式。承租方須按出租方要求接入出租方校園一卡通設備,設備的購買、安裝、使用所產生的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經營過程中,通過出租方校園一卡通設備發生的消費結算納入出租方財務統一管理。 (7)**,承租方不得辦理任何形式的充值、儲值等預收費。 (8)**,承租方須委派**的員工擔任店長且出具書面委派材料并向出租方報備;如需更換店長的,承租方須重新出具書面委派材料,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換。 (9)**,承租方須依法用工,獨立承擔用工風險責任,保障員工合法權益,不得將用工風險轉嫁出租方。承租方員工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對**從業人員的相關法律規定要求,持健康證上崗,并定期進行體檢。承租方在與員工簽訂的用工協議(合同)中應注明,一切用工(勞動)糾紛與出租方無關。 (10)**,承租方須認真落實“門前三包”(衛生、秩序、綠化)責任,確保門前責任區內設施、設備和綠地整潔,無亂設攤點、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亂吊掛、亂堆放等行為,無垃圾、污水、污跡等。承租方須做好防鼠、防蠅等措施,所有垃圾做到日產日清,送到出租方指定地點。 5、出租標的按移交時的現狀進行移交,出租標的內遺留的雜物等由承租方負責清理。 6、**,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租賃房屋。 7、**,承租方負責租賃房屋的防火、防盜、防水、防毒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生**、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管理、門前三包等相關費用。承租方水表、電表等計量儀表由出租方統一安裝,因**相關管理部門檢修需求或出租方開展的必要檢修導致停電、停水的,出租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 8、**,承租方經營場所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安全責任及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并負全部法律責任。 9、**,承租方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改造時,裝修、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門頭、廣告牌規格材質及安裝部位等)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且裝修、改造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改變標的房屋結構、管線、電路,不得私接水電,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如裝修、改造需經建筑施工、規劃、消防等相關**管理部門審批的,還須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后方可施工,施工應遵守出租方相關管理規定。嚴禁拆改原墻體結構、使用非防火材料,承租方須保證出租標的整體安全,滿足使用安全、消防、環保、校園景觀規劃等要求。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承租方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改造費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10、**及承租方返還房屋期間,**范圍內的安全、消防、防盜等工作由承租方負責,若發生安全、消防事故、失竊等致出租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1、**,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如租期內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須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而導致合同解除的,雙方互不追究責任,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12、《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方投入的裝修、改造部分無償歸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將租賃房屋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交還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13、承租方自《成交結果確認書》出具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至**簽訂《成交結果確認書》,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14、競價保證金不得由他方代繳。 15、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房屋租賃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