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包括標的車輛的狀況、排放標準及過戶、使用等相關政策,意向受讓方一旦遞交受讓資料并交納保證金,則視為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或資產質量瑕疵等為由,拒絕簽訂交易合同或拒付價款,否則視為違約。
2、意向受讓方在提交受讓申請時,不得代辦、代交保證金及后續價款等費用。
3、轉讓標的以實物現狀移交,標的行駛里程以里程表顯示的實際數值為準。
4、轉讓標的過戶手續由受讓方自行辦理,轉讓方協助其辦理,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補辦證件、更換牌號、車輛發票等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
5、轉讓標的保險均隨車過戶(如有);
6、轉讓標的過戶過程如涉及有違章未處理,由受讓方承擔相應的罰款及扣分。如標的過戶時,交強險日期已到期,受讓方須自行承擔并辦理補繳相關費用。如標的處于**、無保險、無登記證時,均由受讓方自行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相關費用標準請咨詢車管部門,標的過戶辦理完畢后向受讓方移交標的。
7、轉讓標的違章罰款及交通事故責任,標的交接日前的由轉讓方承擔,標的交接日后的由受讓方承擔。
8、本次標的轉讓不含車牌號,轉讓成功的車輛辦理過戶時,受讓方必須重新選擇號牌,不得繼續保留和使用原號牌,原號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收回處理。
9、**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讓方付清轉讓價款后5個工作日內將轉讓價款轉入轉讓方指定賬戶,受讓方必須響應,不得提出異議。
10、需現場勘查的意向受讓方,請聯系現場勘查人員,現場勘查聯系人:**生 ,電話: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