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證金金額: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00)。 2.報名人應于掛牌截止日18:00前以本人名義通過**轉賬方式一次性全額交納交易保證金(以到賬為準)至以下賬戶,本次交易支持數字人民幣結算(保證金不允許代付,以到賬為準,且不計利息): a.**賬戶 賬戶名稱:**產權**有限** 賬號:110**00004435 開戶行:工商**東路支行 b.數字人民幣賬戶 錢包名稱:**產權**有限** 錢包編號:00**783186 (備注:轉賬時務必注明“報名人名稱、xxx標段保證金”字樣,如:“**xxx標段保證金”。) 3.保證內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內向**交納交易保證金,以確定其參與競租; (2)意向承租方須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 4.處置方式 (1)當征集到資格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不足**,本次招租不能成交時,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將原路返還;當承租方確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證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將原路返還,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付清**服務**且**交易保證金轉為違約金情形的,將原路退回。 (2)若非招租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違約金,不予退還(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招租方原因的情形除外): a.意向承租方不遵守競租規則的規定,導致競租評審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的; b.不同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合謀或有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參與競租的; c.意向承租方對招租方、評審會成員或任何相關人員采取施加影響、行賄等不正當手段競爭,影響本項目競租評審程序公正性的; d.對其他意向承租方有欺詐、脅迫或者其他限制競爭行為的; f.當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放棄承租的; e.意向承租方不符合本項目對承租方資質要求,采用欺詐等方式參與競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