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電解錳企業關閉遺留場地土壤污染修復治理項目已由**和**以**發改審【2025】**(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生態環境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 公告類別 | 中標公告 | 發布時間 | 2025-10-09 |
| 工程類別 | 其他建筑 | 招標性質 | 工程設計 |
| 公告省份 | 重慶 | 公告城市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 |
| 報名開始時間 | 請 登錄 查看 | 報名結束時間 | 請 登錄 查看 |
| 投標截止時間 | 請 登錄 查看 | 開標時間 | 請 登錄 查看 |
| 公告編號 | 請 登錄 查看 | 招標文件 | 請 登錄 查看 |
| 代理機構 | 請 登錄 查看 | 招標單位 | 請 登錄 查看 |
| 詳細內容 |
**電解錳企業關閉遺留場地土壤污染修復治理項目設計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電解錳企業關閉遺留場地土壤污染修復治理項目已由**和**以**發改審【2025】**(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生態環境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①電解錳企業生產廠區及倉庫土壤污染治理,含移除污染源硫酸儲罐和液氨儲罐共6個,處理儲液池9個、陽極液廢液870m3、廢水1400m3、廢渣 240m3、污泥160m3、廢棄物18t;設置管控區警示版、界樁隔離網等風險防控設施及標識1項;生產廠區及倉庫堆場的土壤污染治理60000m3;在廠區及周邊設置污染源阻隔設施105000m2;②治理緊鄰廠區周邊土地及農用地生物修復49000m3。③改造企業騰退后基礎設施,含道路改造3.8公里、管網改造2公里配套設施等。 2.3 ?本項目工程總投資金額:10209.64萬元 ?本次招標項目工程費估算金額:7921.72萬元 ?本次**合同估算金額:123.58萬元 2.4 招標范圍:完成本項目的包括施工圖設計(含預算編制);土建、安裝、設備技術標書的編制(如需);設計審查部門要求增加的專項設計方案;協助發包人完成各項審批手續辦理以及施工全過程至項目竣工驗收過程中的相關服務。 2.5 設計服務期限:90日歷天, 2.6 標段劃分(如有):/ 2.7 其他:/ 3.政府采購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資質之一: 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工程設計環境工程專項(污染修復工程)甲級資質。 3.1.2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業績、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給予經濟補償。 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招標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招投標,投標人在投標前可在《**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網》、《**公共資源交易網(**)》下載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電子圖紙等資料。參與投標的投標人需在《**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網》、《**公共資源交易網(**)》完成市場主體信息登記以及CA數字證書辦理,辦理**參見《**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網》、《**公共資源交易網(**)》導航欄“主體信息”頁面中“市場主體信息登記”、“CA 數字證書辦理”。若投標人未及時完成市場主體信息登記和CA數字證書辦理導致無法完成全流程電子招投標的,責任自負。
4.2投標人可在《**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網》、《**公共資源交易網(**)》本項目招標公告網頁下方“我要提問”欄提出疑問,提問時間從本公告發布至2025-10-13 17:00:00(北京時間)前。
4.3招標人應于2025-10-14 17:30:00(北京時間)前在《**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網》、《**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澄清。
5.投標文件遞交的內容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10-30 10:00,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投標系統,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
5.2未按要求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將無法上傳至**電子招投標系統,逾期未完成投標文件上傳的,視為撤回投標文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網》、《**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提示: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必須在**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網上發布。]
7.聯系方式
**
[**1010101].cqzf 招標公告.pdf |
||||||||||||||||||||||||||||||||||||||||||||